欧盟《数字服务法》正式生效,世界互联网巨头“应声而变”

据澎湃新闻,当地时间8月25日,欧盟具有开创性的数字监管法规《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简称DSA)正式生效,将对谷歌、Meta和TikTok等在欧洲运营的大型科技公司产生自社交媒体诞生以来最深远的影响。

阿知看了一下,该法案重点有三。

1.“擒贼先擒王”,世界级互联网巨头均受该法案约束。

到目前为止,共19个互联网平台将受DSA影响,其中包括8个社交媒体平台:Facebook、TikTok、X(Twitter)、YouTube、Instagram、LinkedIn、Pinterest和Snapchat;4个在线市场:亚马逊、Booking.com、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和德国的Zalando;移动应用商店Google Play 和苹果的App Store;Google搜索和微软的Bing搜索;谷歌地图和维基百科。

另外,以上名单中也有一些遗漏,包括电子商务网站eBay、全球民宿管理平台Airbnb、数字内容商Netflix、成人网站PxxxHub等,未来可能会添加其他平台。

2.“避风港原则”失效,网络平台要对其用户发布的内容担责。

DSA规定,在欧盟经营的大型门户网站和社交媒体公司必须加强对非法内容的审查和用户数据的保护,及时删除非法和有害的在线内容,包括仇恨言论、虚假信息和假货交易信息等。

这也意味着,以往这些科技巨头们放在口头的“系用户个人行为,与平台无关”的“免责”说辞,再也行不通了。

3.允许用户取消个性化内容推荐,在平台算法层面打破信息茧房,降低对用户极端化心智的引导,缩减“小圈子”。

欧盟担心,人工智能算法驱动的瀑布流(个性化推荐系统)破坏了用户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并可能让用户陷入信息泡泡和网络成瘾,甚至面临自动化操纵风险。DSA要求上述平台为用户提供关闭算法驱动的个性化推荐功能的方法,内容可以按时间顺序排序和显示或按本地受欢迎程度排名。

客观地说,互联网平台尤其是其中的社媒平台,由于其逐流量机制、数据导向的生态等原因,正在从开放包容的平台走向由一个个封闭小圈子组成的怪异系统,这也就是前文所说的信息泡泡、信息茧房。不同圈子之间的用户彼此隔离,信息毫不互通;各圈子内的用户仅接受圈内的信息,久而久之变得“只知圈内,不知圈外”。

而该问题并不是上述平台所独有,我国互联网平台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在新自由主义、利己主义蚕食年轻用户心智,并形成社媒平台风潮的当下,欧盟的《数字服务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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