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探店营销视频未标注广告被罚1万元

据黄石市场监管公众号,近日,黄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调查发现,湖北某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营销视频并未标识“广告”,责令该涉事公司改正,并处罚金1万元。此举打响了全市整治互联网广告乱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枪,同时也是全国首例。

据悉,该公司是某短视频平台的授权服务商,通过与相关商户签订推广协议后,寻找达人为商家拍摄相关探店短视频,在达人账号附加购物链接后进行发布。消费者通过短视频附加的购物链接产生消费后,该公司从商家处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推广费用。

在5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该公司仍然充耳不闻,连续发布了多个违规短视频,执法人员对其依法依规做出行政处罚。

要知道,新规实行是改变直播带货、达人探店规则的头等大事,很难找到涉事公司对此并不知情的站得住脚的证据,如此抱有侥幸心理、公然向行政法规发起挑战的行为,只能算是求锤得锤。

不过,有网友认为1万元的罚金数额太小,不能起到对无良机构的强有力震慑作用,这些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向商家转移成本的方式,“分摊”或“预留”出一定的“罚金额度”,即使东窗事发也毫无损失,依旧逍遥自在。

再加上监管部门在检查期间本就需要付出高昂的人力和时间成本,不好抓、罚不住恐怕将成为新阶段的执法难点。当然,整肃带货风气,重塑诚信经营探店风尚,同样也需要平台方压实主体责任,积极通过技术手段干预,与有关部门打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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